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交校办发〔2014〕6号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学校决定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4年4月5日至7日共3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4月5日-7日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二)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具体调课安排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另行通知。各学院务必将相关安排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三、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请各单位将2014年清明节值班表于2014年4月4日前,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登录OA系统首页,点击“2014年清明节值班表报送”,填写相关内容)。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