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庆、雁塔校区新建住房预收房款的通知
住房与周边校产管理处 发布于 2013-06-27 17:51:02〔已被读 2118 次〕
根据兴庆、雁塔校区家属区新建住房(以下简称“新建住房”)的工程建设进度,现就预收房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建住房预收房款按照西交房[2012]1号文件执行。暂以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预收房款,最终房价以审计后的价格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二、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对资金的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兴庆、雁塔校区家属区新建住房预收房款缴纳时间及额度调整为:
新建住房预收房款分四次缴付,各次缴款比例分别为总预收房款的30%、30%、20%、20%。除首次预收款外,其余三次预收房款拟安排在每年度上半年进行。
三、首次缴款安排
1、缴款额度
本次预收款按住户总预收房款的30%(四舍五入到万元整)收取。具体缴款额度为:
90㎡以下 5万
90(含90)-110㎡ 6万
110(含110)-125㎡ 7万
125(含125)-141㎡ 8万
141(含141)㎡以上 9万
2、缴款方式
○1刷卡缴款:
缴款人在规定时间持工商银行银行卡到缴款地点办理缴款手续,开具缴款收据。
○2转账缴款
缴款人可于缴款日之前在工商银行交大校园支行(校内学生区东三宿舍一楼)、工商银行交大东区支行(二村家疗站隔壁)、工商银行交大西区储蓄所(学生区一号楼一层),将预缴房款足额转入学校账户(请注明户主姓名和房号),索取银行缴款回单。于本通知缴款时间持银行缴款回单原件到缴款地点办理缴款登记手续,开具缴款财务收据。
学校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gg999策略手机白菜
账号:3700023509088100314
开户行:西安市工商银行互助路支行
3、缴款时间
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6日;
办理时间: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兴庆校区
7月22、23日 二村新建5、6号楼
7月24日 二村新建18、19号楼
7月25、26日 二村新建26、27、28号楼
雁塔校区
7月23日 医学北院4号楼
7月24日 医学北院5号楼
7月25日 医学北院6号楼
4、缴款地点
兴庆校区:1、住房与周边校产管理处办公室(东5舍B座一楼)
2、离退休处办公室(3村离退处二楼第一会议室)
雁塔校区:住房与周边校产管理处西区办公室(医学办公楼133室)。
5、办理流程:
6、特别提示
如有特殊情况(出差、出国等)不能按规定时间缴款的住户,需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住房处核准。
未经核准,凡不按规定时间缴纳预收房款的申购者,按照西交房(2012)1号文件精神,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购新建住房资格,并按第十三条予以处理。
住房与周边校产管理处
2013年6月27日